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值班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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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时间:2017-10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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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校属各单位:

94日,校安稳办下发了《关于印发重庆理工大学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值班工作的通知》(重理工委办发〔20179号),对学校安全稳定值班做了进一步规范和要求。新规运行一个多月以来,大部分值班干部都能较好履行值班职责,坚守岗位,但经校领导、安稳办和纪委办抽查发现,值班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,如个别中层干部值班期间不在岗、个别其他干部夜间值班和周末值班时脱岗等情况。根据市教委相关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校安全稳定值班工作,经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:

1.全体值班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履行值班职责,值班期间必须保证在当班校区内,重要时间节点必须保证在值班大楼内,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事发地点及时进行处置。

2.花溪校区和两江校区的值班组长必须于值班当晚22:00-23:00通过安全稳定值班室座机电话向值班校领导汇报当天值班情况。

3.由安稳办和纪委办每周对安全稳定值班情况进行抽查,抽查次数每周不少于1次,接受抽查值班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按照要求进行回复。抽查情况由安稳办汇总后每周向学校主要领导进行汇报。

4.如发现安全稳定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在岗的情况,将进行如下处理:

1)通报批评。

2)相关人员做出书面说明。

3)扣发当日值班津贴。

4)将值班情况纳入本人和所在单位年度考核。

5)情节严重者将相关线索移交纪委办处理。

5.本通知精神请各单位务必传达至本单位全体有值班职责的人员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1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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